按照有关规定,承担省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。组织、服务、协调监事会监督检查;负责受理、审核和处理监事会工作报告,协调和促进监事会监督检查成果的运用;负责监事会工作制度建设;提出监事会成员的业务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;提出监事会派驻企业和派员方案;负责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人员的审核和选举结果的备案工作;协调监事会与有关单位的沟通联系;为 监事会提供工作保障和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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